夫妻+三位五歲以下幼兒:家戶總所得1,200,000-免稅額85,000*5-標準扣除額158,000-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8,000-幼兒特別扣除額25,000*3=所得淨額434,000、所得淨額434,000*稅率5%=應納稅額21,700
夫妻+二位五歲以下幼兒:家戶總所得1,200,000-免稅額85,000*4-標準扣除額158,000-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8,000-幼兒特別扣除額25,000*2=所得淨額544,000、所得淨額544,000*稅率12%-36,400=應納稅額28,880
夫妻+一位五歲以下幼兒:家戶總所得1,200,000-免稅額85,000*3-標準扣除額158,000-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8,000-幼兒特別扣除額25,000*1=所得淨額654,000、所得淨額654,000*稅率12%-36,400=應納稅額42,080
2012/12/18-財政部公告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、標準扣除額、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、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、課稅級距之金額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
財政部公告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、標準扣除額、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、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如下:
一、免稅額:每人85,000元;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、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,其免稅額為127,500元。
二、標準扣除額:納稅義務人個人扣除79,000元;有配偶者扣除158,000元。
三、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: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108,000元為限。
四、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:每人每年扣除108,000元。
級別 | 稅率 | 課稅級距 (單位:元) | 累進差額 |
1 | 5% | 0-520,000 | 0 |
2 | 12% | 520,001-1,170,000 | 36,400 |
3 | 20% | 1,170,001-2,350,000 | 130,000 |
4 | 30% | 2,350,001-4,400,000 | 365,000 |
5 | 40% | 4,400,001以上 | 805,000 |
2013/5/24-自指揮棒高雄鳳山台北松山新莊泰山阿囉哈led總匯年度1月1日起,納稅義務人5歲以下之子女〈96年以後出生之小孩〉,每人每年扣除25,000元
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5歲以下〈民國96年《含該年》以後出生〉之子女,每人每年扣除25,000元。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扣除:
1.經減除本特別扣除額後,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%以上,或採本人或配偶之薪資所得分開計算稅額適用稅率在20%以上。
2.納稅義務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超過同條例第13條規定之扣除金額600萬元。
文章來自: https://tw.knowledge.yahoo.com/question/question?qid=1013121004791阿囉哈led指揮棒交通棒警示燈客製化訂製批發阿囉哈led指揮棒交通棒警示燈客製化訂製批發阿囉哈led指揮棒交通棒警示燈客製化訂製批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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